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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寫的真好


尤其是隱藏病史,我操?醫生醫護人員和清潔人員都不是人?|||所以我說我們女同可以跟男同分開嗎?我們得病機率0謝謝|||B2當然可以,我只是因為被甲騷擾過,而且從小到大認識的甲每一個都是??掰中的??掰,我才會反甲,百合什麼的?ok喔!|||B2老實說我相信很多人不在乎病的問題,是他們那種渴望勝利而氣急敗壞的態度令人厭惡。台灣只是小國家別跟美國歐洲國家相提並論。|||B4說實話大法官釋憲後,我自己並不是很在乎專法or民法,因為我覺得台灣目前社會可以讓同性戀者結婚是一個很大的進步。所以後續我沒關注,我也不能理解圈內人為什麼這麼反抗專法,我自己不覺得專法就是歧視,是一種循序漸進的過程。一直到開票我晃了一下網路,好多反同人士開始說著呵次等公民去用專法吧,我才開始不爽。不能否認很多圈內人站在制高點,完全不願意去跟別人溝通,只覺得反對的人都會死。我自己的父親非常非常厭惡同性戀,他覺得同性戀都該死,但這次他投了兩好三壞,這是我跟我爸溝通的結果。如果你是同性戀者,你看到這個留言,希望你跳脫自己的圈子,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如果是反同者,也希望你們不要再用「次等公民」去傷害同性戀。|||B5我認為不該鼓舞民眾盲目跟從風向,台灣人非常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然後我不認為同性戀合法跟台灣進步有任何關係,完全胡扯。我也不想去唾棄別人的性向,但別囂張過頭,人從生下來就是不公平的。|||B6如果你是針對我的回應,我不覺得我鼓舞了誰。如果你是說同運團體以及萌萌,我覺得他們在表達訴求,但是雙方都太偏激且偏頗。進步說的是社會比較可以接受了,我相信這點你不會否認,以前同性戀完全是見光死至於囂張嘛,兩邊都差不多。人生下來不公平,所以法律賦予人人平等。|||我覺得這次公投很多人確實缺乏獨立思考能力為反對而反對、跟風、盲從投票時,不是應該要思考哪種選擇才是對社會、對真正需要的人有幫助不是嗎?還有人權的進步,對民主社會來說確實是有關係的哦試想美國黑人從以前的奴隸到現在享有公民權利、原住民的文化權等保護......等等都是人權的進步,也是民主社會的進步|||B7我知道你沒鼓舞,你那是思想的進步的確我同意,但當思想改變會不會出現新的負面問題,我想會,目前台灣的生態我認為還不到那時候,台灣沒有很多限制,但還沒開放到那個地步。B8你那個進步與人權我想跟這個人權很不一樣吧,我們台灣也有原民跟外籍人士也已經受到很多好的優惠條件了。|||B9同樣都是從原本少數.弱勢的族群,透過爭取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演變成現在能夠與一般人享有一樣的權利比較特殊的像是原住民,為了保護他們固有的文化,而讓他們享有更多福利這些情況都適用很多少數.弱勢族群也同樣適用於同性戀族群我認為人人應享有的人權,比任何價值理念或傳統都還要重要許多不論誰都一樣|||B10我覺得你這個論點太牽強,原住民是種族弱勢,同性戀是本身的問題,而他的問題要是給了保障是必會在未來產生新問題(哪時候、什麼問題,還不好說)講難聽點這種本身的問題會被說是自我有病,自我有問題你卻找人要幫你立一個特殊條款。|||B11我覺得這樣說好了,假使同性戀者只能結婚,不能領養小孩,你能不能接受?|||B12可以,但我還是小氣的覺得只能專法,因為真的不是社會原本該有的樣貌,但你要想,他們之後一定會說我們為什麼不能擁有孩子,我們也需要小孩的滋潤。|||B11原住民是人,黑人是人,同性戀也是人原住民不僅給了保障,還有保護美國黑人最終也給予了人權上的保障不論是少數.弱勢族群,或是患有疾病的人,都應當給予保障,因為他們也是人同性戀也是人,就算你認為他們本身有問題,也應給予他們應享有的人權與保障同性戀想要的是跟我們一般人享有一樣的權利(平權)既然是一樣的權利,那自然不會有像原住民那樣享有更多福利,也不應讓他們少於一般人的權利舉個例子,美國黑人享有的權利不會多於白人所享有的,但也不應少於白人所享有的同性戀即是如此|||B13社會本來的樣貌就有同性戀所以你所謂的樣貌是後人所自己定義的如果現在社會能夠接受同性戀那他們領養.擁有小孩並不是什麼太大問題因為那都是教育能夠解決的況且有能力的領養小孩,至少能夠讓小孩比起在孤兒院所能夠獲得的資源會多出許多也能讓人力.人才可以好好地為社會所運用還能解決部分被拋棄的孩子而且如果一般人不拋棄小孩,怎麼又會產生同性戀能夠有機會領養小孩的問題呢?|||B13果然跟我想的一樣,我身邊投下不同意的票機乎都是因為領養問題。B14也許你該聽聽別人的意見,我是Les,但我並不贊同「完全的」平權,不是我覺得我比別人低人一等。只是我無法贊同在現在這個時間點開放同性戀者領養孩子。你可能會說孩子還不是異性戀者自己不要的。是的的確是,但這個社會充滿太多歧視,我無法想像孩子因為這種事被霸凌。你可能又會說所以需要教育,是的,非常需要教育。所以我個人只支持同志領養12歲以上的小孩,並且經過小孩自己的同意。另外,圈內人常說:人權憑什麼公投。我贊同,老娘結婚關你屁事,所以這次公投是「專法」以及「民法」,並不是能不能結婚。最後,請不要常把歧視掛在嘴邊,自己看得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B16謝謝提供意見我知道同性戀在這點上的確有困難處所以我有下一個前提「如果現在社會能夠接受同性戀」另外,我也無法確定立專法會不會讓同性戀的權利不只在領養小孩方面,連很多其他權利也無法享有,我相信這是我們大家不願看到的|||B17權利這部分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拿到手的不會不見,一步一步來,共勉之。其實繼承權這部分,也是很多人反對的原因,不過這方面我並沒有去瞭解。另外詢問一下,你說的其他權利是什麼權利?|||B16我是上面跟你對談的。你好理性喜歡你的思維,你的論點我完全同意,如果電視新聞上挺同想法都跟你一樣,而不是一昧質問別人強迫別人,那我想台灣這次公投可能結果會不一樣(票數會比較接近),希望挺同、同性戀者能收斂一點,心急絕對不是件有利的事。|||B18很抱歉,未來若立專法會有什麼權利被限制住,我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但反同方的團體必定會極力反對或用盡各種手段來阻止許多法條護家盟或許是現有的最好的例子他們現在連立專法都要反對還說「無法接受同性性行為合法化」我只能說接下來還有得爭,要加油|||B19也許部分挺同的方式很偏激不過反同方也一樣很多人其實不爽反同方的部分團體釋放不實訊息(如同某些黨,不實訊息還是能夠騙到票的),或將教育上的個案放大檢視,弄得好像現有教育都這樣教一樣,造成部份挺同的也變得偏激起來然後就開始爭吵,變得不理性,為反對而反對雙方就這樣惡性循環下去卻忽略了應該在議題上的理性討論確實反對方資源比較多,能夠在各方面宣傳以上總總,才會造成如今票數的差距吧036F12924A6FE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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