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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李昂的這部小說,想問一下大家的想法,你們覺得女性用身體換取權利(例如政治上的,或工作機會)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是可以接受的嗎?就像當初馬英九選總統,可能有部分的人會因爲他長得帥就投給他(?或是這次十大正妹議員,就七位選上。不過用身體換取權利,這算是女生擁有的特權吧!畢竟有些人天生擁有顏值上的加分,這應該能算是另一種機會吧?只是這種機會很有爭議,不知道大家對這種行為是覺得可以接受(身體也是另一種無形上的資產)還是有什麼其他負向的看法呢?希望大家可以分享一下!
女性主義,
個人選擇吧~看妳是不是真的想要那個職位到願意付出身體但做出陪睡決定之後的後續影響是很大的,我覺得到最後消息大多都會被傳出去,對個人名譽跟形象很傷不在意的話這樣的升遷方式也許是最快最不費功夫的吧哈哈|||用顏值和用身體已經是不同層面的問題了你確定要歸類在一起?|||さ|||我接受耶那就是優勢阿靠臉、靠身體、靠頭腦,不都一樣是靠自己?我覺得人會嫉妒,就是因為對方擁有自己沒有的而那個自己沒有的,偏偏是對方的優勢不甘心輸了、不甘心自己沒辦法贏得輕鬆所以嫉妒|||嚴格來說,我認為顏值是優勢,論專業來說,你也不能太無腦,不然可能要往演藝圈發展了CC8A8E66F1EB5A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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